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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当县元宵节禁止燃放“孔明灯”的倡议书

分类:两当快讯作者:dp_v_article_detail_author编辑:陇南信息网来源:陇南两当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1日 21:49浏览:770

全县广大城乡居民朋友: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本轮防火期来临时县人民政府已发布森林草原防灭火禁火令。目前我县已经进入森林草原防火高火险期,元宵节临近,部分群众有燃放“孔明灯”祈福、寄托思念的习俗。愿望虽然是美好的,但美好愿望的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火灾隐患。上坟祭祀,容易引发森林火灾,为避免无情的森林火灾会毁坏我们保护多年的美丽家园,也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喜庆、祥和的佳节,两当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特向广大城乡居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共同携手争做禁放“孔明灯”的践行者。自觉当好文明祭祀的执行者。我们提倡大家摒弃元宵节传统上坟祭祀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陋习,积极采用环保方式,电子烛、鲜花、植树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保的文明方式寄托哀思,追忆先辈。倡导大家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带头禁放“孔明灯”,营造“减少一次燃放,增加一份安全”的良好氛围,共同保护好我们美丽的绿色家园。

二、共同携手争做禁放“孔明灯”的监督者。森林火灾,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如若不慎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拨打防火报警电话:12119,值班电话:0939—7126866。发生森林火灾后,严禁个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妇女和中小学生上山扑火。造成森林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保护绿色生态,守护碧水蓝天,从我们每个人做起!广大城乡居民要管好自己孩子不要燃放“孔明灯”,动员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燃放“孔明灯”的不良行为。

三、共同携手争做禁放“孔明灯”的宣传者。自觉当好义务宣传员,增强防火意识,转变上坟祭祀方式。积极向周边的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性,让其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要积极宣传禁止燃放“孔明灯”的有关规定,宣传燃放‘孔明灯’的危害性。全县广大城乡居民朋友特别是青少年朋友要积极参与文明劝导行动,主动规劝身边的亲朋好友,禁放“孔明灯”,远离火灾危险,祥和过节,传递正能量。美丽的家园需要我们共同呵护,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让我们共同努力,守一方森林安全,过一个平安、祥和、愉快的元宵节。

两当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2月10日

来源:两当县应急管理局

监制:李建辉 责编:罗江虎

审核:董 蕊 编辑:师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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