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中共陇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陇南市农业农村局 陇南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2022年度甘肃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陇人社发〔2023〕268号)和《中共陇南市委办公室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通知》(陇办发〔2021〕75号)文件精神,按照工作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等评选推荐要求,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统筹平衡等方式,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组织推荐和初审复审的基础上,提出康县关于拟推荐甘肃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现公示如下:
驻村帮扶先进集体(1个)康县岸门口镇张家河村驻村帮扶工作队甘肃省乡村振兴先进个人(1名)马宇光中共康县委副书记驻村帮扶先进个人(1名)肖子奇康县云台镇中院村第一书记兼队长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先进个人(1名)宋帅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挂职)公示时间:2023年9月28日、10月7日至10日(公示5个工作日)受理部门:中共康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939—5121693通讯地址:康县城关镇西街76号中共康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康县农业农村局康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9月28日监制:李 锐 审核:任志伟
责编/编辑:陈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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