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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驾驶人!4月1日起实施,6项新措施将施行,交通违法记分管理制度将同步调整

分类:陇南快讯作者:dp_v_article_detail_author编辑:陇南信息网来源:陇南公安交警时间:2022年03月29日 20:11浏览:734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4月1日起实施,6项新措施将施行,同时交通违法记分管理制度将调整。其中,4月起开车接打电话扣3分,4月起恢复驾驶资格考试可跨省办。详细内容↓↓请往下看

4项便利驾考领证新措施▼

释义

什么是全国“一证通考”?

推行全国“一证通考”即申请人可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市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c1、c2、c5),不再需要提交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对在内地(大陆)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范围内“一证通考”,在任一地市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提交住宿登记证明等证明、凭证。“一证通考”将带来哪些便利?新政实施后,小型汽车驾驶证所有业务实现全国“一证通办”,内地居民持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既可以新申请考领驾驶证,也可以补领、换领、审验驾驶证,无需返回户籍地,无需提交居住、暂住等各类证明。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在内地任一地市直接申请考领、补领、换领和审验驾驶证,无需提交其他凭证。

2项减证便民服务新措施4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现交管业务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

释义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中关于记分分值的规定

第七条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9分、6分、3分、1分。

第八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

(一)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四)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六)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七)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央视

审核:张 辉

编辑:唐旭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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